特别行政区不能行使的权力是?
正确答案:外交权
答案解析: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一个国家内,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,设立具有高度自治权的行政区域。在中国,特别行政区(如香港和澳门)享有高度自治权,包括行政管理权、立法权、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。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,特别行政区不能行使的权力主要包括:1. 外交权:特别行政区不能独立进行外交活动,外交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。2. 国防权:特别行政区的国防事务也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。其中,外交权是特别行政区明确不能行使的权力之一。外交权涉及国家的主权和对外关系,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,以确保国家的外交政策的一致性和国家利益的完整性。题目“特别行政区不能行使的权力是?”,正确答案是“外交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