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用铁锤砸烂法院的国徽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如他自愿包赔法院损失,则对其的判处?
正确答案:维持
答案解析:李某用铁锤砸烂法院的国徽,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,具体来说是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关于侮辱国旗、国徽罪的相关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九条的规定,侮辱国旗、国徽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在这个案例中,李某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这是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的判决。即使李某自愿赔偿法院的损失,这只能作为他在犯罪后表现出的悔罪态度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认罪悔罪的态度,但并不能改变其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实和已经作出的刑事判决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,刑事判决一旦生效,除非有法定的事由和程序,否则不能随意更改。李某自愿赔偿的行为可以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作为其表现好的依据,可能会在减刑、假释等方面得到一定的考虑,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原判决的撤销或变更。对于题目中的问题,答案应该是“维持”。即即使李某自愿赔偿法院的损失,对其的判处仍然维持原判,不会因此改变。